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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简称法典)。这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旨在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

  法典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开启了“法典化”时代,对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对石油企业的生产经营、绿色转型将产生深远影响。

  法典条文严谨而专业,但它的内涵与要义却需要读懂、用好。为此,本版特别推出专题报道,解读法典,厘清能源行业前行的方向,深度分析企业绿色转型路径。我们期望,本版既是一本“普法手册”,又是一张“行动地图”,帮助石油企业和石油人看懂规则、找准坐标、行稳致远。

以“法典”之名倒逼企业向绿转型

  五编、1242条、超过16万字,将于8月15日起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开创性地将“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生态文明建设真正嵌入“法治DNA”。

  一部法典,牵动山河。对于点多、线长、面广且与生态敏感区深度交织的油气行业而言,绿色低碳发展不再是远方的号角,而是近在眼前的“硬杠杠”。

  当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职责使命遇上这部沉甸甸的生态法典,能源企业该如何接招?

  “法典将绿色转型上升为企业法定义务,改变以往企业‘自愿参与’的模式,明确要求企业履行绿色低碳发展义务,实现能源节约与绿色低碳转型。”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院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秦天宝说。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油气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陈守海则认为,法典对能源企业提出的新要求集中在绿色转型法定化、全生命周期合规、碳排放刚性约束、融合发展导向、责任全面延伸5个方面。

  方向明确了,路却并不好走。在法典出台前,部分企业“重效益、轻环保”“重末端治理、轻源头防控”的惯性思维依然存在,企业间、区域间仍存在差异,部分中小企业、老旧油田、偏远项目的生态环保基础相对薄弱。

  “法典对能耗强度、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指标的要求更加严格和刚性,企业必须投入更多的成本和技术来满足合规要求,传统的粗放式发展模式将难以为继。”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李贵合坦言。

  法律就是规则。如今,从勘探开发的钻井采油作业到炼化加工的反应裂解萃取,再到加油站的加油注气充电,每一个环节都必须在法典的“聚光灯”下持续改进。

  在勘探开发环节,生态保护这一不可逾越的红线倒逼企业向绿色高效领域转型。

  炼化环节受到的震荡最为剧烈。对挥发性有机物的管控达到前所未有的严苛程度,企业被要求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制度,对所有可能泄漏的点位进行密闭化改造。同时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企业将时刻处于监管部门的“全天候监控”之下。

  储运销售环节同样承压。对加油站地下油罐进行双层罐改造或防渗漏监测,已成为刚性要求。

  更深的水面下,一股暗流在涌动:法典强化碳排放控制给汽车电动化转型按下了“加速键”。对以燃油销售为主的终端企业而言,这既是合规压力,更是生存危机下的转型倒逼。

  压力巨大,但硬币的另一面也闪闪发光。

  冷静审视可以发现,法典为产业的绿色转型送上了一份“大礼包”。法典第1016条明确,国家鼓励油气勘探开发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这是写在纸面上的“路标”,指明了产业突围的方向,为能源行业提供了长期稳定的法治制度保障。

  中国石油集团副总工程师兼油气和新能源公司执行董事杨立强表示,法典将有利于持续提升石油、天然气绿色开发水平,同时充分激发节能降碳、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清洁替代等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活力。

  “排碳有成本、减碳获收益”不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按照生态环境部规划,2027年,石化、化工行业将全面纳入碳市场。中油资本公司首席经济学家王增业敏锐地观察到,一个由政策激励与市场力量共同塑造的碳市场,正悄然改写中国经济的绿色基因。

  机遇来得一拨接一拨,怎么抓?考验的是真本事。

  在吉林油田,国内首条输送距离最长、管径最粗、压力最高、规模最大的超临界/密相二氧化碳长输管道正在向前推进,建成后每年可输送二氧化碳300多万吨。

  从建成国内首个全产业链、全流程CCUS-EOR示范项目到推动绿电、绿氢等清洁能源在产业链内的互补利用,中国石油用实践交出了一份高分答卷。

  目前,中国石油已形成七大新兴产业和四大未来产业的“7+4”发展格局。这枚布局未来版图的战略落子,成为中国石油适应法典合规要求的“先手棋”。

  眼下,宁夏盐池的荒滩上,长庆油田一片由17.8万块光伏板铺成的“蓝色海洋”,在正午的阳光下泛着一道道晃眼的光波。海南澄迈的浓密雨林里,昆仑能源“文峰鹭缘”自主贡献型生物多样性保护地,几只海鸟歇在鸟桩上,低头用喙梳理着自己的羽衣。

  大漠植绿、井场筑巢、草原上追风逐日……在中国石油徐徐展开的绿色画卷面前,法典不只是印在纸上的铅字,更是落在土地上的行动。它让每一度绿电、每一抹新绿、每一寸复垦的井场都有了法律的温度。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油气企业不能只看到眼前的“阵痛期”——治污的投入、技术的改造、设备的更新和合规管理的成本确实在增加,还要抬头看清长远的“红利期”。

  法典这把尺量出来的还有绿电的定价权、碳积分的流通速度和跨国贸易通道中的“品牌”价值。率先达到法典标准的企业将优先获得绿色信贷、税收优惠等政策补贴,并在国际市场上凭借良好的ESG表现赢得品牌效益。

  能源行业这场绿色大战,从来不是纸上谈兵的命题作文。它既将推动生产方式的绿色嬗变,又把法治创新推到了新的高度。

  变革没有中转站,也没有舒适区。那些率先拥抱变化、把法律压力转化为创新动力、将法治要求内化为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必将在新一轮的竞争中抢占先机。

  谁能牢牢把绿水青山刻在今天、刻进未来,谁就能交出无愧于时代的绿色答卷。(记者 李莹)

  业界声音

将合规压力转为产业升级的强劲动力

朱圣珍(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执行董事、党委书记)

  面对《生态环境法典》这部“绿色宪章”,能源与化工行业必须着眼于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美丽中国的大格局,深刻领会《生态环境法典》的深远意义,将合规压力转化为产业升级、技术创新的强劲动力,在法治轨道上系统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良性互动。

  深刻认识法典的重大意义

  《生态环境法典》绝非现有环保法律的简单汇编,而是一场深刻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重构。

  这是绿色发展的法治遵循。《生态环境法典》在全球首创将“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并专门设置“能源节约与绿色低碳转型”章节。这释放了一个极其明确的信号:绿色发展不再是企业的选择题,而是必答题。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产品碳足迹管理制度等从政策导向上升为法治化刚性约束,为能源行业绿色转型提供了长期稳定、权威清晰的法治遵循。

  这是系统变革的制度抓手。《生态环境法典》以排污许可为中心,推动污染防治制度法律体系化。我国正逐步构建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将大气、水、海洋、土壤、固体废物、电磁辐射等主要污染类型的管理要求统一整合,向“一证式”综合管理迈进。同时,《生态环境法典》进一步强化了环评机构、监测机构、固废处置单位等第三方及供应链上下游相关主体的连带责任。这意味着,能源与化工企业的环保合规必须从“单点合规”走向“全链合规”,从“被动守法”转向“主动布局”。

  这是消除发展痛点的核心动力。长期以来,能源与化工行业面临污染物排放集中且治理难度大、能源消耗高且碳减排压力大、生态修复需求迫切且复杂度高等痛点。《生态环境法典》通过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重点推行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等排污权交易等市场化机制,为企业依靠科技创新将“生态资本”转化为“竞争优势”提供了制度空间。

  以法典引领行业绿色低碳创新发展

  面对法典化时代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的更高标准与更严要求,能源与化工行业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坚持系统观念,构建全链条绿色管控体系。能源与化工企业应积极开展企业生态环境相关制度体系顶层设计,覆盖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监测与统计、标准、建设项目管理、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信息公开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等内容,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形成合力、系统治理的机制。全面梳理和修订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将生态环境合规要求精准嵌入项目立项、工艺选择、原辅材料采购、生产运行、过程管控与末端处理等全流程。

  坚持创新驱动,以科技突破消除行业痛点。技术创新是实现能源转型和落实《生态环境法典》要求的核心驱动力。以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的实践为例,我们始终坚持“需求导向、产学研协同、成果落地”的研发逻辑。针对钻井固废处理难题,研发了一体化橇装装备,实现“源头减量—过程回用—末端资源化”,减少固废填埋量90%以上;针对油气田和炼厂高乳化、高含盐废水,开发了分质回用近零排放技术,推动废水治理从“达标排放”向“资源化”升级。这些从“末端治理”向“全流程资源化”转型的技术突破,正是契合《生态环境法典》“源头防控”理念的生动实践。

  坚持战略前瞻,全面布局碳资产管理与新业态。《生态环境法典》将“双碳”目标法定化,意味着碳资产将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源与化工企业需建立健全高标准的碳资产管理体系,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管控能力建设,构建可靠的数据监控与核算体系,积极稳妥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同时,顺应《生态环境法典》鼓励绿色低碳转型的方向,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中国石油大力推进绿色产业布局,致力于构建“油气热电氢”综合能源格局,正是化挑战为机遇的前瞻性战略选择。

法典之于“企”

  法典的实施,将对油气行业产生全方位、深层次、长期性影响,从根本上重构油气行业现有的发展模式。

  我们选取法典中与石油企业密切相关的部分内容,供企业学习参考。

  全要素污染防治

  法典规定:第148—673条

  核心要求:大气污染、水污染、海洋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噪声污染等污染防控全覆盖,甲烷控排、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成为重点监管对象。

  全链条法律责任:超标排污、无证排污、偷排漏排、不履行修复义务、环境数据造假等,均适用更严格处罚;企业作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第一责任人,其责任不再局限于生产环节,而是延伸至产品消费后的回收利用环节。

  企业行动建议:开展全生命周期合规自查,覆盖勘探、开发、加工、储运、利用、退役全链条;对照法典要求更新内部制度,组织内部培训。

  绿色低碳发展

  法典规定:第938—952条

  核心要求:国家实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法定制度;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新能源、生物制造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企业行动建议:企业应加大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推进生产经营活动绿色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产生、排放,自觉履行绿色低碳发展社会责任。

  油气绿色高效开发

  法典规定:第1016条

  核心要求:国家鼓励石油、天然气绿色高效开发,支持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鼓励采用先进、集约的石油加工转换方式;支持合理开发利用可替代石油、天然气的新型燃料和工业原料。

  企业行动建议:执行法典要求,加大石油、天然气绿色高效开发力度。

  减缓气候变化与碳达峰碳中和

  法典规定:第1032条、1037条

  核心要求:国家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制度,基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科学合理确定碳排放指标;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强制减排责任。

  企业行动建议:进行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强化碳排放刚性约束,按法典要求开展碳核算、信息披露、市场履约等。

法典之于“人”

  法典立意高远,聚焦普通人的关切。总则编开宗明义,将“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写入立法目的;污染防治编设立专章聚焦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一条条规定将宏大的法治叙事,落实为可感可触的民生温度。

  空气质量更好

  法典明确:以最严格的制度指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蓝天白云会更多,雾霾天会更少。

  喝水更放心

  法典明确:统筹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治理,对饮用水水源设专章保护。

  喝的水、用的水,会更干净、更安全。

  垃圾分类有法律保障

  法典明确: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垃圾分类不只是“倡议”,而是“义务”,乱扔垃圾可能面临法律处罚。

  生活环境更好

  法典明确:国家建立健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

  身边的公园、绿地会越来越多,生态环境会越来越好。

  企业不能乱排污

  法典明确:设置“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专章。

  污染环境的企业,将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享有“生态环境权益”

  法典明确: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

  公众享有清洁空气、安全水源、良好生态等法定环境权益。

  专家连线

必须把生态环境保护贯穿始终

郭珊(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生态环境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对能源企业特别是石油企业的合规体系、发展方式和治理能力,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法典化的意义,不在于单项制度的简单叠加,而在于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等要求更加有机地贯通起来,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由分散规范迈向系统规范。对石油企业而言,最重要的启示,就是必须把生态环境保护贯穿勘探开发、炼油化工、储运销售全过程,把绿色要求落实到项目布局、工艺选择、生产组织、风险防控、资产管理各环节,推动发展方式由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过程控制、系统治理加快转变。

  从生产经营看,法典正式施行后,石油企业面临的刚性约束将更加全面,责任链条也将更加完整。过去,一些企业习惯把生态环境工作理解为专项治理、阶段性整治,更多关注问题整改和达标排放。随着法典实施,这种思路将难以适应新要求。企业必须从全局看待生态环境保护,把相关要求嵌入投资决策、工程建设、装置运行、设备管理、信息公开等全过程,使生态环境保护从专业条线工作真正上升为企业治理的重要内容。

  从转型发展看,法典把绿色低碳发展的导向树得更加鲜明。法典第四编专设“绿色低碳发展”,明确提出推进节能降碳增效,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安全可靠有序替代,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围绕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进一步对石化、化工等行业提出了明确要求。对石油企业来说,绿色低碳已不是可做可不做的选择题,而是必须答好的发展题。谁能更好地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谁就能更早地把绿色发展要求转化为技术进步、管理升级和效率提升,谁就能在行业变革中赢得主动。

  从风险防控看,法典实施后,企业生态环境责任将进一步压实,管理要求也将更加刚性。对石油企业而言,无论是新建项目环评、老旧装置改造,还是涉海作业合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都必须更加注重依法依规、从严从细。不能再以局部整改代替系统治理,不能再以短期达标代替长效管控,不能再把生态环境约束视为外部压力,而应当将其转化为推动企业提质升级、提升本质安全环保水平的重要动力。

  法典落地,关键在落实。石油企业要真正把法典要求转化为现实成效,关键是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系统观念和底线意识,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压实到岗位、落实到现场、贯穿到生产经营全过程。特别是要把法典要求具体落实到项目环评、排污许可、绿色低碳技术改造、污染防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监测、信息公开等关键环节,真正把外部法治约束转化为内生绿色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归根结底,《生态环境法典》带来的,不只是约束之严,更是导向之明;不只是标准之变,更是发展之变。只有把法典精神领会好、落实好,把绿色发展这篇大文章做得更扎实、更深入,石油企业才能在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更大作为。

  背景链接

  什么是《生态环境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中国用法治守护绿水青山,将正式迈入“法典化”时代。

  当前,我国生态环境领域已经形成涵盖30多部法律、100余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规章制度、政策措施的庞大制度体系。

  《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也不是完全的新立新定,而是对现有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机制和规则规范的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

  《生态环境法典》有什么亮点?

  ●绿色低碳发展单独成编

  ●增设“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专章

  ●赋予县级分局独立执法权

  ●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

  《生态环境法典》包括五编,1242条,16万余字。

  第一编 总则 规定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政府与企业责任、公众参与等基础性内容。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系统规范大气、水、土壤、海洋、固体废物、噪声等各类污染的防治措施与管理制度。

  第三编 生态保护 涵盖生态系统保护、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物种保护以及生态修复等。

  第四编 绿色低碳发展 聚焦循环经济、能源节约、清洁生产、碳达峰碳中和等,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

  第五编 法律责任和附则 明确违法责任追究机制,细化处罚标准,并规定法典的适用范围等附则事项。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法典编写组联合法治日报推出的“漫画生态环境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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