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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企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为我国能源央企在极端复杂的国际环境下,端稳端牢“能源饭碗”、发挥“压舱石”作用指明了方向。

  在“大安全”框架下审视能源通道与供应链风险

  当前,全球能源体系正处于剧烈动荡与深层转型的交汇期。地缘政治形势日趋复杂,导致全球能源供应链呈现明显的“碎片化”与“阵营化”特征。上游勘探开发投资长期结构性不足,将为未来数年全球原油市场供需平衡埋下隐患。

  在这一宏观背景下,我国作为世界最大的能源进口国,面临的外部输入性风险正急剧攀升。首当其冲的便是能源通道风险。无论是红海海域的持续性危机对全球航运物流的扰动,还是霍尔木兹海峡受限,这些全球能源运输的咽喉要道在极端地缘博弈中被武器化、工具化的现实威胁,都犹如悬在全球能源大动脉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如今,海上能源通道的脆弱性已不再是纯粹的理论风险,而是随时可能爆发的“黑天鹅”“灰犀牛”事件。

  对能源央企而言,“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首先要求能源央企在思想上树立“底线思维”与“极限生存思维”。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能源安全不仅是保供数量的安全,更是供应链的韧性安全、能源通道的防御安全以及价格波动的金融安全。我国能源央企需要以自身的确定性对冲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

  能源央企需深刻把握发展和安全的内在逻辑

  统筹发展和安全,核心在于处理好二者的辩证统一关系。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在能源转型的浪潮中,这种辩证统一关系在能源央企得到了具体体现。

  一方面,在“先立后破”中兜住国家能源安全的底线。面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呼声,部分西方国家一度陷入了激进的“去化石能源”误区,遭到了严重的能源危机反噬。我国的能源央企必须保持战略定力,深刻认识到在新能源尚未完全挑起大梁之前,传统能源不仅不能“退场”,反而必须“稳住基本盘”。能源央企要将防风险落实到具体的增储上产行动中,深入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向深地、深海、非常规领域要资源,坚决守住国内原油年产量2亿吨、天然气持续增产的“红线”与“底线”,以国内能源生产的“稳”应对国际市场的“变”。

  另一方面,以高质量发展对冲和化解深层次结构性风险。企业不发展就是最大风险。能源央企要从大国博弈的被动承受者,转变为全球能源格局的主动塑造者。在海外业务布局上,要从单纯的“获取资源”向“优化资产、深耕‘一带一路’、构建能源命运共同体”转变。通过巩固拓展多元动态平衡的能源进口格局,直接在源头与通道层面化解单一路径依赖的风险。

  能源央企需从4个维度夯实发展和安全基础

  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关键在于夯实基础。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不仅是激发企业活力的源泉,更是抵御风险的“钢铁长城”。建设世界一流企业,能源央企需要在以下4个维度下足功夫。

  第一,筑牢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技术护城河”。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是企业发展最大的隐患。能源央企要聚焦主责主业,将防范化解风险的关口前移至科技创新领域。针对高端旋转导向系统、大型地震勘探软件、特种高端化工新材料等“卡脖子”环节,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与央企链长的作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把关键核心技术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从根本上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的自主可控。

  第二,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与现代公司治理体系。面对百年变局下大宗商品价格剧烈波动、海外安全风险频发等挑战,能源央企必须健全“大风险防控”体系。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确保企业巨轮不偏航。在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中,坚持套期保值原则,降低实货业务价格波动风险;在国际化经营中,强化涉外法律合规体系建设,建立海外资产风险预警与应急阻断机制,真正做到“危地不往、乱地不去、危业不投”。

  第三,守住安全生产与生态环保的“生命线”。安全是企业生存的根基。必须深刻吸取各类重大工业事故的教训,将HSE(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升级为穿透基层、刚性执行的铁律。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赋能油气田、炼化管网的智能监控,实现风险隐患的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第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员工队伍。应对千头万绪的风险挑战,归根结底要靠人。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破核心技术难关这些“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只有锤炼出一支政治上绝对可靠、专业上绝对过硬的员工队伍,才能为企业发展和安全提供最坚强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作者程春华系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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