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禁令不要流于形式
集团公司反违章六条禁令颁布以来,我们公司每一位员工都能做到熟记于心,可违章行为却时有出现。笔者认为,问题主要出在基层制度执行和制度监督层面。
就制度执行层面来说,少数员工思想麻痹,工作缺乏责任心。作业中“摆花架子”,流于形式,甚至奉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错误认识,只顾做好表面文章。而在制度监督层面,“和为贵”的日常人际法则也被错误地运用到安全制度监督过程中,使制度落实不了了之。
杜绝此类问题,需要各层面工作人员培养扎实的工作作风,坚持做到“三老四严”、“四个一样”,做到执行制度不打折扣,监督执行绝不姑息。(大庆石化水气厂 刘婧)
让禁令随身同行
六条禁令内容虽然不多,却点在了关键点上,它能够有效地保证生产一线和施工作业现场的人身、设备安全。好规定和严执行搭配起来,才能见到最佳效果。人的遗忘速度非常快,针对这一点,大庆油田采油三厂下发了六条禁令随身提示牌,让禁令随身同行,时刻提醒员工条条禁令都是“高压线”,千万不能去违反。
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主观上并不想去违反规章制度,“三违”都是在不自学和习惯中发生的,而六条禁令要杜绝的就是这种习惯性的违章行为。常学习,多熟知,就会在禁令的保护下更好地工作。愿大庆采油三厂的做法能给大家以有益的启示。(大庆采油三厂一矿 刘永才)
执行禁令关键在监督
人人能背诵禁令内容不等于就能够遵守禁令,宣贯禁令重点在于执行环节,而执行过程中的检查监督才是关键所在。
员工个人素质千差万别,把安全完全寄希望于员工的自觉遵章守纪是不现实的。过去我们曾制定了许多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但为什么在个别基层单位的执行流于形式,导致事故灾害的发生呢?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宣传和执行脱节,操作和监督脱节。再好的安全制度如果监督不力,处罚不严,也形同虚设。我们经常讲安全工作只有“规定动作”,没有“自选动作”。如何防止“自选动作”的发生?只有依靠安全监督。
因此,企业对单位安全员、班组安全员、一般员工层层落实责任,并将班组安全员带领下的班组自查、单位安全员的抽查、安全领导小组的检查结合起来,形成纵向安全监督体系,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员工触及禁令“高压线”,保证企业安全、高效、和谐地发展。(管道公司锦州输油气分公司 杨全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