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网消息:7月1日起,承担山西沁水盆地郑庄区块二维地震勘探采集施工的东方物探新区经理部2149—2324联队,为保证奥运会前安全的完成勘探采集任务,认真落实东方公司安字(2008)149号文件精神,对勘探生产所使用的民爆物品通过当地公安部门实施了全程武装押运,确保了民爆物品的运输安全。承担武装押运任务的是山西省沁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
2149—2324联队承担施工的沁水盆地郑庄区块二维地震勘探采集项目工区地处山区,工区内有煤矿、煤气井、铁路、隧道、村庄、城区等。为确保民爆物品在储存、运输、使用环节上的安全,联队细化措施,加强防范,未雨绸缪。在储存环节上,租用当地专用民爆器材储存库储存,并增派两名经过专业培训的警卫人员24小时值班看护。严格执行进出库记录制度,做到日清日结,帐物相符,并定时向联队营地值班室汇报储存库安全情况。在运输环节上,配置专用的运输车和专业的押运员,HSE副经理专车负责民爆物品运输的全程监护,并为押运员和监护人员配备了电警棍、木棍等防护器械,通过复杂路段、村庄时监护车辆提前进行路线踏勘,确保运输的安全。在现场使用环节上,配置了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的50多名井监人员,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及时精确记录民爆物品的消耗,加大对民爆物品的使用监督检查力度。每天根据生产任务领取所需民爆物品数量,当天用不完的及时交回,杜绝民爆物品在工地过夜。
为确保民爆物品工地运输的安全,该联队认真落实公司安字【2008】149号文件精神,积极、主动与沁水县公安局进行多次沟通、协商,于6月30日达成武装押运意向。沁水县公安局在警力有限的情况下,决定抽调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两名公安民警武装上岗,协助2149-2324联队实行武装押运,全力以赴保证奥运会前民爆物品的安全使用。 (韩举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