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获得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正式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但节能减排除了决心、技术和资金,还需要一种行之有效的市场化机制。
尽管早在十多年前,我国就引进了EMC机制(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然而目前,国内的节能服务产业并没有实现预料中的发展壮大——现实中,它仍面临诸多掣肘。EMC机制,被称为是“目前解决能源问题最好方案”的双赢模式,由于在该种模式中,用户不必投入额外的资金,只需要和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签订一份合同就可以达到节能的目的,故而被业内人士称为一道“免费午餐”。既然是节能“免费午餐”,作为用能单位理应享用“免费午餐”,而且越快越好,那为什么还面临诸多掣肘呢?
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办公室执行主任王树茂说:“目前不少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通过节能服务公司完成的节能降耗量,占到了节能降耗总量的35%以上。”我国节能减排任务繁重,应该尽快享用节能“免费午餐”。
在节能减排已成为国策的今天,一切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产业都应获得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
节能服务产业本应享受优惠的税收政策,但目前不仅没有享受到优惠的税收政策,而且本应该是服务税的部分变成了增值税,这是不合理的,更无助于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再说融资困难。节能服务产业是节能公司单方投资双方获益的服务产业,这就需要节能公司单方提供包括能源审计、节能方案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和维护等一体化服务。因此节能公司需要大量的资金,而国内商业银行在节能融资市场上几乎是一片“空白”,国内节能市场尽管很大,但节能公司也无法施展节能“抱负”。
国家“十一五”计划纲要提出,到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末期降低20%,并被列为约束性指标。业内人士指出,如果这一指标能够实现,中国每年节能市场的规模将远远大于1000亿元,潜力十分巨大。
节约1000亿元是节能公司的商机,但更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所以,应该从政策上大力扶持节能服务产业,使之真正成为“阳光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