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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的力量
——内蒙古销售公司纪委深化党内监督的调查










组织基层纪检委员培训述职。

    □ 周钇 高俊清

    近年来,中国石油内蒙古销售公司纪委在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一些基层单位违反制度、逾越程序的问题依然存在,加油站“微腐败”问题屡禁不止。剖析问题根源,基层监督的缺失是其主要原因,为基层“微权力”装上“探头”势在必行。

    自2019年起,内蒙古销售公司纪委积极探索、创新近距离监督方式方法,从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入手,把“上对下监督”的组织优势和“面对面监督”的近距离优势有机结合,持续强化基层纪检队伍建设,打通监督“末梢”,着力破解上级监督远、基层监督弱等难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

    内蒙古销售公司的发展历史已有60多年,基层队伍多,在运营的1300余座加油站,分布区域广、销售业务量大、资金流量频繁,这些给基层库站监督、防控带来了较大困难。内蒙古销售公司纪委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每一个基层党支部,“应配尽配”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实现纪检监督全覆盖。

    2019年以来,内蒙古销售公司纪委建立完善了“大监督”体系,打造横向依靠“业务监管、职能监督、专职监督”三道防线,纵向形成“内蒙古销售公司纪委+分公司纪委+党支部纪检委员”的三级监督体系,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见人见事”的监督格局,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在实际工作中,内蒙古销售公司纪委发现,基层纪检队伍在履职过程中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如对监督事项涉及业务知识欠缺而无法监督,基层单位虽然日常监督天天讲,但重拳发力不够,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依然突出。那么,基层纪检监督的能力、监督勇气从哪里来?

    经过深入细致的调研和分析,内蒙古销售公司纪委专门制订下发了纪检委员8项工作职责,建立完善了基层监督工作机制。在纪委下发的工作职责上明确阐明,纪检委员负什么责?履什么责?怎么担责?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做好三个协助、落实四项检查、突出一个带头”,把纪检委员的履责纳入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各级党组织、纪检部门利用各种形式宣贯纪检委员的工作职责,建立起由所属党支部与分公司纪委双重管理机制和定期述职考评的工作制度,帮助纪检委员有效履职、找准问题、履责于行。

    为进一步亮明、高度认同纪检委员这一身份,内蒙古销售公司两级党委、纪委通过赋新、赋权、赋能,即“三赋”,让纪检委员在具体工作中有身份、有底气、有作为。两级公司纪委协同组织部门对30余名纪检委员进行调整优化,通过下发文件、述职会议等多种方式重申纪检委员职责权限。

    与此同时,公司纪委积极搭建“纪检在线学习平台”“基层纪检委员工作群”,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各分公司纪委负责对支部纪检委员进行日常教育、指导、监督、考核。2022年,两级纪委共组织纪检委员学习培训75次,召开座谈会15次,组织述职考评15次,一批表现优异、工作突出的纪检委员被纳入优秀人才储备库,不断为广大基层纪检工作者营造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

    在精准上下功夫

    内蒙古销售公司纪委狠抓基层日常监督,要求必须在“精准”二字上下功夫,深入厘清基层责任主体角色和定位,积极运用强有力的监督路径,让基层监督切实有效有位有为。

    “精准”就是将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点、改革发展中的难点、员工群众关心的热点等作为两级纪委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前移监督关口,前置监督岗哨,实行靶向监督。2022年,内蒙古销售公司两级纪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企业中心工作,细化13项监督任务,及时有效跟进监督。

    在内蒙古销售公司上下形成了三级联动监督体系,在一系列工作联动机制统一运作下,各基层单位夯实基础,强化精准施策、精准防范、精准治理,进一步提升基层纪检委员监督力,有效发挥了看得见、离得近的优势,开展“面对面”监督取得明显成效。

    呼伦贝尔分公司组织15名纪检委员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四风”纠治等监督检查共计23次,有力地提升了监督工作在基层治理中的实效性。针对加油站可能发生的“微腐败”问题,各基层纪检委员紧盯“微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加油站负责人及关键岗位,充分发挥“探照灯”的作用,利用“人防+技防”对加油站“五套”问题及时跟踪核查,严肃查处利用加油站IC卡、发票等谋取私利问题,有效清除基层“污染源”,精准破解基层管理中的监督难题。

    2022年,“微腐败”问题数量同比下降50%,有力促进了公司生产经营提质增效。

    提升履职监督效能

    2021年以来,内蒙古销售公司纪委持续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先后对8项重点任务进行跟踪监督,对重点事项作出监督提醒,圆满完成了党的二十大前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目标任务。针对中国石油集团党组巡视反馈意见,督促党委成立专班“挂图作战”,完成集中整改,推动修订制度20余项,对突出问题进行追责问责,以有力监督推动问题整改见行见效。

    投资建设及有关设备采购项目是销售企业合规管控的关键领域,内蒙古销售公司纪委通过谈话提醒、召开对接会议、现场跟踪等加强教育督导,压实主抓者、主责者、监管者三方责任,有力遏制纠正了违规行为,避免了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的发生。近两年来,各级纪检部门累计开展日常提醒教育1000余次,营造出“纪律在眼前、处处有监督”的良好氛围。

    按照“查办一个案件,规范一项业务,完善一类制度,教育一批干部”的工作思路,内蒙古销售公司纪委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压实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和基层单位属地责任,督促制订长效措施,修订完善有关业务流程,形成闭环式管理体系。

    针对加油站易发多发的“微腐败”问题,两级纪委及时召开“加油卡业务风险防控会议”,积极宣贯法纪规章,从廉洁从业教育、行为规范约束、典型案例警示、严肃查处通报入手,进一步明确了专业线、分公司、基层党组织、加油站日常监管责任,督促推动治理常态化。2022年,两级纪委不断加大监督力度,主动落实“四风”监督检查45次,开展加油站“微腐败”问题监督检查100余次,集中开展了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及反围猎专项行动,极大地增强了员工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持续下降。

    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内蒙古销售公司纪委紧盯舆情监测,高度关注实名信访举报问题,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审慎稳妥做好息诉息访等工作,确保生产经营平稳和员工队伍稳定。

    2022年9月,内蒙古销售公司纪委与内蒙古大学纪检监察学院联合开展课题研究,计划利用一年时间,以销售企业纪委在政治监督、日常监督、执纪问责和党内巡察等方面的工作做法为基本内容,有效运用纪检监察领域最新理论成果,就国有企业监督工作体系这一课题展开深入系统的研究攻关。从理论维度和价值维度研究形成完备的符合销售企业实际的监督制度体系。

    内蒙古销售公司纪委从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不断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明确监督重点,推动制度完善,深化方式方法持续创新,强化全过程监督。通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着力围绕解决“监督谁、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等问题,从体制机制上破解基层监督“宽松软”等难题,各级纪委监督保障的作用更加靠实,各级纪检干部强化理论武装、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不断增强,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022年,中国石油内蒙古销售公司油品销售总量达534万吨,量、效、额均实现逆势增长,创造了近6年来最好业绩水平,各项工作呈现新的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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