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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国家科技创新政策 着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袁磊:中国石油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

    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提出在经济新常态下,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和科技创新能力的总体要求,国家各部委及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百余项政策措施,在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提升企业创新活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特别强调了“科技政策要扎实落地”的任务部署和根本要求,为我国科技创新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我国科技创新政策的六大重点

    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政治经济格局发生深度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长期化引起的局部封锁与限制性流动成为常态,外部环境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明显增加。科技创新已经成为国际战略博弈的主要战场,围绕科技制高点的竞争空前激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运筹帷幄,确立了到2035年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的战略目标,国家相关部委制定了一系列的科技创新政策,主要体现在6个方面。

    加大基础研究顶层设计与布局。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瓶颈,凝练重大科学问题,制定实施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进一步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布局建设一批基础学科研究中心,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和跨学科研究,着力提高源头供给能力。

    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快高水平科研团队建设,采用试点先行、分批推进的方式启动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加快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发挥好高校和科研院所国家队作用,培育更多创新型领军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区域创新高地。

    推进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准确把握不同类型科研院所的功能定位和核心使命,加快推进应用技术类科研院所市场化、企业化发展。同时,支持建立新型研发机构,推动投入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充分激发科研院所的活力和创新能力。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更大力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普惠政策,拓展优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和激励政策,健全鼓励国有企业研发的考核制度。支持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上下游企业共建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优化调整重大科技任务组织实施机制。对支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任务,实行“揭榜挂帅”“军令状”“里程碑式考核”等管理方式;对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探索完善“悬赏制”“赛马制”等任务管理方式;对科技创新前沿探索的任务,在竞争择优的基础上鼓励自由探索。同时,改革科技评价制度,开展科研诚信专项治理,大力弘扬科学精神。

    建立全球开放创新生态。聚焦事关全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主动设计和牵头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实施更加开放包容、互惠共享的国际科技合作战略,积极参与和构建多边科技合作机制,打造“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升级版。

    我国能源科技政策的主要动向

    能源行业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发展的重点领域,科技创新是引领能源发展的第一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加强能源产供销体系建设,确保能源安全。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等相关部委制定出台了多项政策制度。

    加强能源科技顶层设计与布局。提出了“十四五”能源科技创新的总体目标,围绕先进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核能、绿色高效化石能源开发利用、能源数字化智能化等方面,确定了集中攻关、示范试验和应用推广的相关任务,制订技术路线图,部署了相关示范工程,有效承接示范应用任务。

    健全能源科技创新协同机制。在国家能源委员会框架下,建立健全多部门参加、目标明确、分工合理的能源科技创新协同推进工作机制;中央相关部委与各级地方部门加强能源科技创新工作协同联动,推进政策落地实施,并加强能源领域监管。

    完善能源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体系。建立健全以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以及地方、企业相关创新平台为骨干、梯次衔接的能源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完善进入退出机制和管理机制,加大基础理论研究投入,超前布局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

    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中央企业依托自身优势,加强与相关主业企业合作,科学规划发展新能源,合力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支持打造跨企业跨行业综合能源服务平台,合力探索油气、电力、氢能、储能综合能源服务模式;支持中央企业充分发挥自身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加大氢能、深远海风电、地热能、CCUS等战略性、前瞻性领域投资开发力度,加强科技创新,引领我国能源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推动重点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推进供电煤耗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启动实施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工程,着力突破工业固废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的关键共性技术;针对炼油、乙烯、现代煤化工、合成氨等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的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发布实施指南。

    思考与建议

    中国石油作为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具有代表性的中央企业,以怎样的担当和作为,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石油力量,建议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扎实推进科技创新政策落地。加快出台关于加强基础研究的政策制度,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大幅提高投入占比。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推进完全项目制管理,落实项目经理责权利。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配套制度,扩大奖励额度与范围,加强平台建设,完善考评机制。完善科技人才考核激励机制,加大对原创、核心研究人员和青年科技人才的奖励力度,探索科研人员中长期激励,试行岗位分红、项目分红、员工持股、跟投等措施。

    统筹谋划基础研究。结合科技部《基础研究十年行动方案(2021—2030)》、中国石油“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统筹部署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研究项目。围绕深层超深层、老油田、非常规油气、工程技术、智能绿色油气田开发等领域,主动牵头和参与国家级项目,突破一批制约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原创性技术。在全球招聘有国际影响力的顶尖专家,组建高水平基础研究创新团队,探索支持基础研究的长效激励机制。

    加强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围绕中国石油业务发展需求,密切跟踪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中心、国家级开发示范区等各类国家平台的调整要求和部署,做好各类平台的评估和优化整合。完善平台资源和数据共享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条件平台的评估评价,加强一体化管理和资源整合力度。依托优势创新单元,加快推进国家和中国石油两级条件平台的优化和建设。

    深化科研院所改革。进一步完善科技治理体系,大力推进直属科研院所“世界一流研究院建设工程”,积极探索以战略使命和创新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考评机制,实现跨单位、跨专业的资源优化配置,提升技术序列对科研人员的吸引力。以中国石油在上海、深圳等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新型研发机构为契机,试行投资多元、灵活自主的编制、岗位、薪酬等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新型研发机构在基础研究、孵化科技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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