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 | 股份公司 |   简体 | 繁体 | English
首 页集团新闻行业新闻媒体聚焦专题新闻 新闻定制RSS  手机新闻 
解除劳动合同公告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我院相关制度规定,胡艳旗(身份证号:110105XXXXXXXX5826)、刘雪梅(身份证号:110108XXXXXXXX3020)已连续旷工6个月以上,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和我院规章制度。

    我院已于2022年3月31日通过挂号信方式、2022年4月20日通过报纸公告方式发送《限期到岗通知书》,该二人均未按要求来我院报到。现郑重公告,自2022年4月28日起我院正式解除与胡艳旗、刘雪梅二人的劳动合同关系。

    中国石油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

    2022年4月28日
版权所有:中国石油新闻中心 | 京ICP经营许可证031009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国新网许可证1012006016号 | 电话:010-62094114